聊城公交集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邀请函

    为满足聊城公交集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“招标单位”驾、照人员的需求,根据聊城公交集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,现对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招标

一、项目概况

1、招标单位:聊城公交集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

2、项目名称:劳务派遣服务项目

3、项目编号:GJXC-2023-01Y

4、项目内容:A1驾驶资格且能办理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以及照管员劳务派遣服务。

二、投标单位须知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;

2、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;

3、本次招标不接受两家及多家联合体投标

三、标书文件组成

1、招标邀请函;

2、企业经营相关资质;

3、服务承诺书(格式自拟);

4、报价单;

5、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

6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,共计三份。文件内容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密封,在开标前不准启封,否则文件视为无效。

四、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

1、投标文件截止日期:20235 月 24 17 30 分

2、地点:聊城市振兴路 45 号校车公司办公室

3、联系人:经理

4、联系方式:13563568099

五、监督单位

1、单位名称:聊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

2、监督及举报电话:0635-2122226

、投标单位有以下情况的,按废标处理

1、开标时,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不足三家;

2、招标过程中,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、违规行为;

3、处于被责令停业、破产或者被列为失信企业的,作无效标处理。

七、评标纪律

1、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收受贿赂,签订合同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;

2、投标单位不得相互串通,不得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,不得损害招标单位和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,一经发现,取消其投标资格;

3、评标过程中发现标书文件内容失实、弄虚作假和隐瞒欺骗等行为,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;

4、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应严格遵守招标纪律,不得扰乱招标现场秩序,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

八、评标与定标

评标原则:评标小组依照国家招投标相关的法律、法规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科学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。

九、合同签订

1评标结束后,当场宣布评标结果,并通知中标单位

2、中标单位须按指定的时间、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,逾期将视为放弃中标。

十、解释权

1、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单位;

2、招标文件中未作须知明示,而又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投标单位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聊城公交集团校车服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517日

 

2023年5月17日